2020疫情期间上班算加班吗 疫情春节加班的工资怎么算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是一种近期流行的疾病。它具有高度传染性。为了避免更多的感染,许多人将在家工作。那么疫情期间在家工作属于加班吗?让我们来看一看!

疫情期间在家工作是加班吗

如果是春节期间,就是加班。如果春节后它还在家里工作,工作是正常的。

如果工人加班,雇主的反应当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支付加班工资的2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春节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假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200%的工资。

各地延迟复工工资规定

上海

上海市政府的正式答复是:按照企业要求在家工作的员工,应当以加班作为休息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资一般来说,双薪。

北京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月3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称:“企业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要求员工在家工作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然而,尚不清楚这一表述是否适用于延迟复工的期限。

广东省

广东省规定,在2月3日至9日不复工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符合规定且不受延期复工限制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在此期间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2月8日至9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和报酬。大众理解:在此期间,只有在休息日才会支付双倍工资。

江苏

与此同时,江苏省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月31日在其官方微信中规定,企业应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假和其他休假,并按照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企业要求员工通过远程办公提供正常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且不受延期复工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和9日)安排员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员工日薪或时薪的200%支付工资。

如果企业因疫情造成经营困难,是否可以降低工资

如果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如果有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到劳动者的绩效,劳动者的绩效与劳动报酬挂钩,劳动报酬可以依法降低

,只有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降低。

明确地说,减薪是修改劳动合同的典型行为。企业未经协商单方面宣布减薪的,劳动者可以主张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提出劳动仲裁。

但是,人力资源部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时,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通过调整工资、轮岗休息、缩短工作时间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减少或减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就业保障按规定发放遣散费。企业停业在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支付周期超过一个的,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不提供正常劳动的,由企业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雇主能否拒绝患有传染病的员工重返工作岗位

如果他们被诊断为没有风险,他们无权拒绝重返工作岗位。如果治疗或隔离后没有风险,雇主应接受该雇员重返工作岗位。

当然,有些工作可以在家里完成,员工可以安排在家里完成。劳动者拒绝在家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不得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46条的规定,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在“同工同酬”原则中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不提供劳动的,不得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