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合法吗
众所周知,试用期是指新员工被新聘时,公司会检查新员工是否合格。几乎所有人在工作中都有试用期。新冠病毒能延长试用期吗?让我们来看一看!新冠状病毒肺炎不适用于〔1005〕〔1000〕。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新冠肺炎疫情),无法对
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短于法定的最高期限。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前与员工协商延长试用期。
受疫情影响,公司无法恢复工作和生产。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公司的法律惯例应是通知员工暂停试用期。其实就是延长员工的试用期。
暂停试用期是指暂停试用期的计算,但在此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企业仍需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中止试用期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计算试用期。
例如,员工的试用期最初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由于疫情因素,企业2月份未复工,决定3月1日复工,员工试用期可从3月31日延长至4月30日。
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一般来说,试用期的延长是在试用期内。经调查,无法确定员工是否符合公司岗位要求。这种扩展需要充分的证据。
但目前的疫情是一个特例。企业想延长试用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太粗鲁。
在与员工充分沟通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后,延长试用期是合理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一种非常严重的流行病,因此一些工人处于试用期。因为疫情,他们不能去公司工作,所以他们不能调查工人。在此期间,法律允许适当延长试用期。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试用期
第一类是由于主观因素以外的因素而被限制返回工作岗位的人员
,即受到隔离治疗措施、医疗观察措施、,行程限制措施和隔离控制措施。
第二类是指处于试用期但被限制重返工作岗位或决定推迟独立重返工作岗位的员工。
无论企业是否被限制重返工作岗位,或者企业决定推迟重返工作岗位,都可以在法律上认定为疫情造成的“停工期”。停产期间,企业无经营行为,员工无劳动行为,暂停试用期。
例如,如果企业在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被限制复工,员工的试用期将从2月3日起暂停,截止日期为2月16日,试用期将从2月17日起恢复。〔1002〕〔1000〕第三、员工新冠状病毒性肺炎或其他非职业性伤害或接受隔离治疗的患者应在恢复和隔离观察后暂停。
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所谓试用期,又称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为相互理解和选择,不超过6个月的检查期。目的是让工人和雇主互相检查,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一词表示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不是必要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同意,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但是,只要双方协商同意试用期,就必须遵守试用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