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人是什么?

作者刘松清

纵观历史,从哲学到政治、社会学、生物学和人类学,人类最聪明的头脑从未停止过对“人是什么”问题的探索,他们给出了各种各样的答案。然而,问题是;什么是人;目前还不清楚。正如爱德华·O·威尔逊所指出的那样,人性问题具有欺骗性,对哲学家来说,它永远是一个致命的陷阱。他进一步指出,哲学家应该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解释人,花一些时间来理解进化论,把人作为自然科学研究的一部分,只能尝试结合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人,不仅仅是从后果而不是从起源。他认为,在思考人的终极本质时,任何人都应该认真对待上个世纪科学研究留下的遗产,或以此为前提。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大脑可以被解释为有限数量的化学和电子反应,如果我们只是普通生物,我们的大脑不能自由飞行,如果人类是由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基因变化和环境必然性理论而不是上帝创造的,无论我们用多少隐喻和想象力来美化这个绝对结论,都没有办法解决这个吸引人的问题。

威尔逊的观点毫无疑问是有偏见的,因为至少到目前为止,生物学、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只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关于人的现象或经验认知。例如,从人类基因编码和大脑活动图的研究结果来看,科学的答案是我们的生物学本质。人类行为受其生物学约束。然而,“人是什么”的问题不仅涉及我们的生物功能和大脑结构,还涉及我们的社会结构和行为选择结构,以及人与他人的共存,以及“我们应该如何成为自己”。当涉及到这种规范性的主张时,科学方法似乎用处不大。人们可以想象自己受到规范的约束而不遵守科学的世界图景。因此,要克服“人是什么”或“我们是谁”的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哲学上来。正如康德所说,“我们必须;哲学是一种常识。没有哲学,所有获得的知识只能被视为零碎的探索,而不是科学。我们需要了解的是这样一种整体的视野和视角。

康德表明,在理解“人”的根本问题时,哲学比自然科学具有自然优先权。因为人是什么的问题不同于自然实体具有什么特征的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不仅要考虑如何区分智人和其他自然物体,还要考虑如何在内部理解。美国。康德认为,从内在的角度思考人的存在不仅是一个哲学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这是一个做什么、想什么、玩什么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自然主义是不够的。在这个问题上,康德的哲学框架不仅包括使经验世界的科学成为现实的经验现实主义,还包括坚持科学不仅是唯一视角的先验唯心主义。世界本身比经验所知的世界更丰富。

康德为“人是什么”的问题提供了比现代自然主义更好的答案模式。他不仅捍卫了独立于自然科学的认识论(形而上学)、伦理学和美学的基本规范标准,还捍卫了行为者自由的可能性。他不仅充分肯定了我们对科学知识和真理的追求,而且为我们的自由预留了足够的空间。在他看来,我们如何思考、行动和感觉更好,不仅符合自然科学的结论,也符合我们为自己创造的规律,即人们不仅为自然立法,也为我们自己立法。

康德认为,我们不仅应该从人与其他理性生物的经验比较中解释人的特征,还应该从先验的角度、哲学的高度和整体的立场来考察人的本质。当然,由于我们没有在人类之外发现任何其他理性生物,所以不可能比较这两种理性生物。从经验中确定人类的特征似乎是一个困难的谜。然而,尽管人类无法与更高理性的人进行比较,但他们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动物的比较获得相关的经验。正如罗伯特·布兰登所指出的,“我们是谁”的问题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审视。我们不仅应该将人类与一些与人类相似的物种(如黑猩猩)进行比较,还应该解释“我们”的本质不同于其他一些物质对象。我们应该避免从生物起源或物质结构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但应该注意与我们所能做的有关的更抽象和实际的情况。我们应该从人类不同于其他有机体的本质特征中找到这种划分的可能性,或者定义“人类”;美国。布兰登认为,这一本质特征是智慧,即康德意义上的理性规范化。

在康德,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不仅被动地感知或接受外部信息或刺激,而且具有智力、理性和判断力。正确的智力、谨慎的理性和熟练的判断构成了智力认知能力的整个领域。他把智力能力(使用概念的能力)视为对一般规律的认知能力,认为一般规律不能理解为自然支配人类行为的规律,就像动物受自然本能驱使一样,它是人类自己制定的规律。在康德看来,知识是发现规则的能力,判断是发现属于规则的特殊情况的能力,理性是从普遍事物中推断特殊事物的能力,因此它是根据原则和必然性想象特殊事物的能力。因此,理性也可以解释为根据原则做出判断和采取行动的能力。如果人们想为自己制定规则,就必须理性。

根据帕特里克·R·弗里德森(Patrick R.friedson)的理解,康德对“人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涉及三种方式,即先验、经验和实践。它们对应于人类心智的三个方面,即认知(如真或假)、情感(如快乐或不快乐)和意志(如各种善)。

康德认为,认知、情感和意志受其自身固有原则的支配,这些原则受高阶认知力的调节。认知受先天知识原则支配,意志受先天理性原则支配,情感受先天判断原则(目的原则)支配。因此,认知、情感和意志是规范的,人们可以从内部规范结构的可能条件来研究它。简而言之,先验人类学提供了标准化,解释了人是什么,以及我们应该如何思考、感受和选择。事实上,这是一种理性的自我认知体验。人类学提供了科学的、基于观察的描述,以及人类思维——情感和行为如何可以被明显地分类?实践人类学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它描述了经验的描述,并为满足先验人类学阐明的规范提供了建议。

从这个意义上讲,康德的三个批评将人描述为有限但自由的认识者、行动者和接受者。他认为人类知识是一种理性的概念化,自发地促进范畴(概念)去理解对象,人类行为是一种不可避免的行为,符合主观的,因此也是自发的道德原则,审美愉悦是从我们证明自己有限性的能力的自由功能中产生的。因此,从根本上说,人的行动不是由经验的因果关系决定的,而是基于其行动能力的先验自由和理性的自发性。对于康德来说,“是的;人类实现其潜能的最终途径是生活的自反性,并遵守在一个可理解的世界中涉及的思想、情感和行动的规范原则。弗里松认为,康德的哲学无论多么复杂,总体上都表明,由因果关系主导的经验人类学并不排除“自由必须优先于对人类行为的任何因果解释”的观点。他的先验人类学表明,人类的认知、情感和意志是自由的。然而,这种先验人类学也强调,这种自由是规范控制下的自由。

在康德看来,人之所以具有理性的规范性并遵守实践的规范性法则,是因为人具有创造自我的特性。他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提高自己,也就是说,他可以根据自己天生的理性能力使自己成为理性的动物。这样,人们不仅可以保护自己的人口,还可以进行培训